星期五, 6月 09, 2006

教會的責任

昨日到澳門開會,臨離開前再到宣道堂拜訪,遇到七月舉行的澳門大會其中一位講員。談到他要負責的那個講道題目(社會更新)的時候,他語重深長的說了一番話,令我深思。

他說華人教會普遍對社會沒有承擔,教會雖有很多不同類型的服務,但是做的時候只是膚淺的做一些,沒有深入做好服務,以為只要稍稍做一些,樣樣做一些,人們就會信主。(待續)

1 則留言:

chris28 說...

Agree! 社會承擔=令人信主? Na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