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建造的是金銀寶石還是草木禾稭,最終會顯露出來。
昨天在校與同事一同會見了一位申請入讀生命科學副學士課程的成年人士,聲稱自己擁有豐富的救護經驗,在沙士期間曾經受到感染,所以會考0分。根據他提供的記錄,過去幾年他不斷進修一些跟醫護急救有關的課程,希望可以入讀護理學系。在面談中,他聲稱自擁有Paramedic的資歷(未有證明),會面開始時他大拋書包,說出一大堆醫護專有名詞,可是當我們用英語與他交談的時候,我們一句也聽不出他在說甚麼。問他甚麼叫Organic Compound的時候他也未能理解這個詞語是甚麼意思。翻查他提供的資料,也未能找到較正規的語文水平證明,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我們拒絕了他的申請。
於是這位人兄開始發難,說根據甚麼護士登記法例,我們不能單考慮會考成績云云,又說公開大學跟他有一單官司,與他正商討庭外和解事宜,若我們不依從會很麻煩。可是我們的課程根本與護士訓練無關,該條例又如何引用在我們身上呢?他又跟我們說如果能夠提供沙士期間很有名的沈姓醫生推薦信會不會有幫助,我們只好一再強調是基於客觀的情況,他的學術水平未達致可修讀課程的標準。之後,他更向我們說如果他能夠通過一些方法讓我們的老闆接納他的申請,我們會不會脅於政治原因接納申請云云,我立即嚴嚴的警告他小心說話,並跟他說我會把他這番話告知我老闆。
會面過去,晚上收到同事的電話,說那位人兄聲稱原來把我們會面的情況錄了音,並交給某某大報記者,記者致電書院查詢云云。再三思想,幸好我們並未有說錯了甚麼,所以沒有特別憂慮。上網查一查那位人兄的資料,發現原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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